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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入推进医改,医疗保障部门在行动!

广东医保 2021-06-26

  

持续深入推进医改,医疗保障部门在行动!




     回应民生关切,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个人、社会乃至国家的医疗费用负担,增进民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一直是医改的不变初心。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的通知》,对我省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持续加大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力度,着力解决医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推动深化医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作出了全面部署。




下面这些内容与我们的医疗保障

息息相关,

小编带你一起来看看!

全面推广药品集团采购

深入总结推广深圳药品集团采购经验做法,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专家遴选、带量谈判”的采购模式。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药品遴选和市场化动态议价机制与规则,充分发挥药品集团采购降药价、保供应的灵活便捷优势。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以市为单位自主选择省、广州、深圳三个交易平台开展药品集团采购,鼓励开展跨区域联合采购,促进三个平台形成有序良性竞争。统筹推动三个平台实时共享采购数据,实施价格联动,合理管控药品价格。积极推进广州、深圳市认真落实国家“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

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19年9月底前,省医保局要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指南,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制订付费标准和调整机构系数。指导各地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基层病种制定工作,医保基金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收治基层病种目录内的病种均实行同标准付费。将日间手术和符合条件的门诊特定病种纳入按病种收付费范围。达到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同病种分值标准。各地要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支持深圳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2019年9月底前,各地医保部门要结合当地医联体建设实际情况出台医保付费细则,明确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增强医疗机构主动控制医疗费用、加强健康管理、实施分级诊疗的内在动力。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2019年8月底前,省医保局对各地开展取消耗材加成后的价格补偿情况进行评估,补偿不到位的地市2019年至少应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2019年10月底前,省医保局要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制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的具体办法,在价格调整过程中,做好成本监审、各级医院之间价格水平的衔接,以及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衔接;要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指南,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及时灵活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后,药品价格降价空间用于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向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倾斜,向中医药倾斜,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圳等有条件的地市要推广门诊按人头、住院按床日的打包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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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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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的通知》


往期回顾

马兴瑞省长到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调研

●征集您与医疗保险的故事 等您来分享

●国家医疗保障局 胡静林: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

●伪造医疗票据办理报销手续?涉嫌欺诈骗保!

●科普 | 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7-9)

End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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